我区部署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“哨点”工作
在严格执行上级防疫要求的情况下,6月4日,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对全区零售药店分八场次进行约谈,部署相关工作,督促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、查粤康码、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,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。
会议要求,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,持续强化零售药店“哨点”监测作用,严格落实“四强化一提倡”,严格执行进门测温扫码、戴口罩要求,严格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;要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的“哨点”监测责任感,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和电话号码,如实登记上报。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、查粤康码,特别要做到一旦发现发热人员或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,要立即上报,并第一时间报告对口“村(社区)三人小组”。
会议要求,要强化日常防护,确保人员、场所卫生安全,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的精准管控,做好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工作;经营场所要做好通风、消毒工作。
接下来,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“哨点”工作巡查督查,对不按照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、不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,一律从严从重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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